一、事故概述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,现将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,在XX市XX区XX路段发生的POS机事故进行认定如下:
二、事故发生经过
1. 时间: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。
2. 地点:XX市XX区XX路段。
3. 当事人:司机甲(男,30岁,驾驶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)、乘客乙(女,28岁,身份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)、POS机销售员丙(男,25岁,身份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)。
4. 事故经过:甲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XX路段由西向东行驶,乙系该车乘客。在行驶过程中,甲发现车内POS机出现故障,遂停车检查。此时,丙恰巧经过,主动上前询问。甲与丙商讨维修POS机事宜,因维修过程中涉及操作复杂,甲邀请丙协助。在维修过程中,甲与丙交谈过程中,车辆失控,驶入对向车道,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。
三、事故认定
1. 甲驾驶车辆过程中,未确保安全行车,在维修POS机过程中邀请丙协助,导致注意力分散,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。
2. 丙在未了解车辆行驶安全的前提下,擅自下车协助维修,且未确保自身安全,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过错。
3. 乙作为乘客,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,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。
四、责任划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规定,对本次事故责任划分如下:
1. 甲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,赔偿摩托车驾驶员及其他相关损失。
2. 丙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,赔偿摩托车驾驶员及其他相关损失。
3. 乙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,赔偿摩托车驾驶员及其他相关损失。
五、赔偿事宜
1. 甲、丙、乙应立即向事故受害者支付医疗费用、车辆维修费用等损失。
2. 如有其他损失,甲、丙、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 请各方当事人尽快到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、车辆鉴定等。
2. 请各方当事人积极配合事故处理,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。
特此认定。
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年 月 日